成都桶装水配送网关注我国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的民生问题
我国居民暴露在环境污染中的情况是怎样的?环保部昨日发布了首个全国性的大规模研究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2.5亿人处于“高风险地区” 这次大型研究名为“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从环境健康学上讲,“暴露”通常指的是人体接触到大气或水污染的时间。 研究结果显示,我国人群暴露在受污染环境下的程度不容乐观。虽然目前雾霾等现代型的环境健康风险增多,但同时,传统型风险依然占主导地位。 由于规划和产业布局原因,我国依然还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1.4亿居民住宅周边50米范围内有交通干道。在环保部看来,这属于高风险地区,应尽快建立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哨点,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此外,我国还有5.9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做饭,4.7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取暖,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环保部称,应加速实现生活用能清洁化和优质化,加快饮用水安全改造。 农村居民暴露在大气污染中的时间更长 根据该报告,城乡居民之间的暴露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城市居民平均每天室外活动时间为3小时,每日每公斤体重呼吸量为250升,农村居民分别为4.3小时和260升。报告分析,在大气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城市居民暴露于大气污染的健康风险是农村居民的70%。 我国和国外居民的暴露模式也很不一样。从水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暴露情况来看,我国居民平均每人每天单位体重的白水饮用量为31毫升、每人每天洗澡时间为7分钟,美国居民分别为13毫升和17分钟。因此,在水中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我国居民经口饮水暴露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2.4倍,经皮肤暴露水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40%。 该研究于2011年到2012年从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随机抽取了18岁以上常住居民近10万人,环保部称,样本具有较好的全国代表性,还对各关键环节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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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公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条例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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